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男子夜店杀警判11年 不知悔改转当诈骗头目

2016-08-31 19:0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汐止警分局追查一宗诈骗案,厘清诈骗集团人员身份后,赫然发现曾犯下台北市信义区夜店杀警案的游家桦在列。警方调查,该集团成员于8月间在汐止地区湖前路及明峰街上超商提款机盗领现金;经调阅监视器比对嫌犯特征追查,昨到游嫌等4人住处将他们逮捕,今天依法送办。

警在游姓嫌犯等人住处起出改造手枪2把、子弹12发。记者江孟谦/翻摄

  警方在游姓嫌犯等人住处起出改造手枪2把、子弹12发。记者江孟谦/翻摄

22岁游家桦犯下信义区夜店杀警案后,交保前往法院报到时迟到,被法官加重处罚,3月间更因持有毒品遭警查获,当时法官要求他写作文作为检讨,游嫌纯粹是将之当作“家庭作业”,毫无悔改之心。

警方调查,游家桦与19岁林姓女子、22岁张姓男子、25岁蔡姓女子都是集团成员,4人以汐止民族二街上某处当据点,再由27岁郭姓男子提供交通工具让游等人作为犯案使用。警成立项目小组昨见时机成熟,到游等人住处逮人,起出改造手枪2把、子弹12发。

警方表示,已有7名被害者出面指认。游嫌等人则否认拥有枪械,警方目前深入追查中,讯后全案依诈欺、枪炮及毒品罪将全案送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