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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新任官员酒驾 蔡正元:践踏台湾人的颜面

2016-08-05 08:16:08李宁来源:中国台湾网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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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新任官员酒驾 蔡正元:践踏台湾人的颜面

  蔡正元批江春男酒驾是践踏台湾人颜面。(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8月4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当局准“驻新加坡代表” 、前“国安会副秘书长”江春男(笔名司马文武)2日晚间酒驾。对此,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蔡正元在脸谱网(Facebook)发文表示,这种人在新加坡会丢官、挨鞭刑,在大陆则是会被撤职丢官外加坐牢,台当局“外交部”却说这只是私领域,简直就是派卖猪肉的人去沙特阿拉伯当大使,践踏台湾人的颜面。

据报道,江春男2日深夜行经台北市滨江街遇到交通大队执行路检勤务,酒测值高达0.27,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蔡正元嘲讽,蔡英文竟然要派这种人去当“驻新加坡代表”,“不文不武的咖肖(有“东西”之意)去新加坡就是在践踏台湾人的颜面,搞不好屁股还要挨鞭刑”,在大陆还须坐牢,可是“外交部”竟然说触犯公共危险罪的行为是私领域,“此举无异于派个卖猪肉的人,去沙特阿拉伯当大使。”

案件传出后,有许多人认为若是在新加坡早就被施以鞭刑。据了解,72岁的江春男年龄过长与受刑条件不符,因为刑罚仅限50岁以下的男性,若是肇事致死须接受6鞭;成年人处罚不得超过24次,7岁以上未满16岁则是以10鞭为限;刑鞭的横宽不能超过1.27厘米,除此之外,还会被处以15到90万(新台币)的罚款,面临6个月到3年的有期徒刑。(中国台湾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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