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前民进党“立委”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不仅推翻了“陆配取得身份证的时间从6年减至4年”的初审结果,更要求须具有“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后才能取得身份证。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指出,陆配在台遭遇歧视性待遇,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民进党当局为了一己之意识形态,漠视陆配合法权益,暴露了其“人权”、“民主”理念的虚伪性和欺骗性。 评论摘编如下: 在台湾的大陆配偶缩短身份证年限事宜再度受阻。日前民进党“立委”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不仅推翻了“陆配取得身份证的时间从6年减至4年”的初审结果,更要求须具有“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后才能取得身份证。换言之,陆配取得身份证的时间不但没有缩短,反而比前的要求更严格。这样的结果并不让人意外。民进党多年来一直对于陆配取得身份证的问题都相当苛刻,早年甚至企图把年限延长至11年,如今该党首度成为“立法院”第一大党,于是为所欲为,这次讨论陆配身份证提案时就是以人数优势“获胜”。看来,民进党“立委”仍不脱“逢中必反”的僵化思维。 陆委会主委张小月表示秉持“生活从宽、身份从严”原则,陆配在台包括健保、就业等各项权利只与“居留”有关,而领取身份证年限下修,只会影响投票及担任公职的时限。民进党“立委”遂以“没有身份证只影响投票权”为由反对缩短陆配取得身份证的时间。这根本就是混淆视听,可见民进党从来没有认真倾听陆配的心声,亦不了解陆配的苦况。在岛内没有身份证可谓寸步难行:想买房子,不能贷款;想做生意,无法办理营业登记;遇到天灾,无法领取救助款;想找工作,被雇主压低工钱。有陆配投诉,做同样的工作,有身份证的月薪是35000元(新台币,下同),没有身份证的月薪是25000元,雇主的解释是“你只有居留证,没有身份证”。也有陆配指出,取得身份证前,工作上常遇到雇主的言语歧视。由此可见,“生活从宽”是假,“身份从严”才是真。 民进党“立委”还主张陆配和外籍配偶的权益应“衡平处理”,要求陆配比照外配,必须通过“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测验”后才能取得身份证。倘若真要“衡平处理”,外配只需4年就可取得身份证,那为何陆配不能比照外配,也是4年取得身份证?所谓“衡平”,不过是民进党从严对待陆配的藉口。至于外配要放弃国籍才可申办身份证,民进党“立委”也要求陆配遵循此要求,放弃“中国国籍”。看来,民进党立委欲把“两国论”塞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的企图失败后仍不死心,想借陆配身份证年限问题而再次“暗度陈仓”。 陆配在台遭遇歧视性待遇,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长期得不到解决,障碍正是民进党多次阻挠修法。陆配到台湾与家人团聚,在台湾定居、生活、工作,已是台湾社会的一分子,应拥有平等的权益和福利,但民进党当局为了一己之意识形态,漠视陆配合法权益,暴露了其“人权”、“民主”理念的虚伪性和欺骗性。 |
相关阅读:
- [ 06-29]民进党要两岸沟通 何不从善待陆配做起?
- [ 06-27]台湾,有人@你:陆配是家人不应是“敌人”
- [ 06-20]民进党炮制不正义 歧视陆配、陆生
- [ 06-18]蔡正元痛批外省籍绿营民代:“陆配之子”却歧视陆配
- [ 06-17]困扰陆配多年的问题仍是无解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