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驻台记者报道> 正文

两岸广播春节大联播猴年春节将在两岸48家电台播出

2015-12-07 10:30:27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两岸广播春节大联播

猴年春节期间将在两岸48家电台同步播出

东南网12月7日讯(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杨思萍)海峡两岸40多家电台负责人6日齐聚澎湖,研讨确定2016年“两岸广播春节联播”主题、制播方式,共同签署了“两岸广播协作网”章程,探索两岸广播互利共赢发展模式,推动两岸广播业界交流与合作常态化、机制化。“两岸广播春节大联播”是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东南广播公司发起组织、两岸40多家电台共同参与制作的一档特别节目,已连续九年春节期间(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在两岸电台播出。台湾也是行销公司总经理廖凤彬说,“借由这个平台,拉近两岸听众彼此之间的距离,也增进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了解。”

据悉,猴年“两岸广播春节大联播”将以“福来福往”为主题,分《祈福》、《送福》、《迎福》、《造福》、《享福》等5个篇章,呈现两岸乡亲迎来送往、越走越亲、福气满堂的喜庆场景,讲述百姓生活中的一桩桩喜事儿,表达人们对新一年美好生活的祝愿。两岸电台计划采制200期、1000分钟的节目,于猴年春节期间在两岸48家电台同步播出,为两岸同胞祈福纳祥。

与会两岸广播电台负责人还共同签署了“两岸广播协作网”章程,探索建立两岸广播常态化合作机制。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东南广播公司总监林兴华表示,“两岸广播一家亲,今后两岸广播同仁将在‘协作网’的帮助下,在节目交流、人员互访、栏目研发、产业行销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双赢。”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