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6年的折冲和努力,《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8月25日终于正式签订,此举得到两岸业者的高度肯定,认为两岸租税协议将创造多赢效果:一是减少两岸经济往来中的双重课税现象,减轻两岸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二是提供协议优惠税率,创造良好税收环境,并建立相关争议解决及税务交流合作机制;三是业者的个体资讯得以保护。可以说,协议体现善意,得来实在不易。 一直以来,两岸经济互动活跃、贸易投资关系紧密,台湾对大陆投资占对外投资总额的62%,大陆早就是台湾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但是两岸之间却一直没有税收减免和争议解决的机制。为了跟上两岸经贸互动脚步,为两岸企业和个体争取利益,从2009年起,洽签租税协议就提上了两岸两会议事日程,并一度要在两岸两会第四次会谈期间签署。不过,由于协议的技术难度,也由于一些台湾民众的疑虑,协议文本一直无法确定。 租税协议技术难度高,需要时间周详研究,这可以理解;台湾民众特别是大陆台商对协议顾虑多多,则纯属不必。因为,两岸商签租税协议的目的,不是要查税,而是要减税、免税,此其一。有人担心协议中会有资讯交换的安排,其实两岸双方对此已有共识,不会自动交换个人所有资讯,所以这方面的疑虑也是不必要的,此其二。这次签订的租税协议,明确了四不原则,包括“不溯及既往”、“不用于刑事侦查”、“不作税务外用途”及“非具体个案不提供”。这再次说明,所谓的税务资料交换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两岸租税协议将创造一个多赢的局面。就拿台湾来说,两岸租税协议可以有效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增强台商在大陆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陆资企业和外商来台投资,从而增加就业和消费,扩大税基,促进台湾经济长期发展。台湾的财政部门以2011年的数据算了一笔账,认为协议可为台商、陆商分别减轻税负39亿元新台币和1亿元新台币,并使台湾税收净增81亿元至133亿元新台币。 其实两岸租税协议还有几项突破,比如早年经第三地转投资大陆的台商,未来只要实际管理处所位于台湾、依台湾税法纳税者,均可适用避免双重课税。再比如对台湾较有利的物流、营造等产业,租税协议也规定,特定经营期限内的营业利润免征所得税。 不过,按照台湾的做法,两岸租税协议还将送“立法院”备查或审查。冀望两岸租税协议早日生效,造福两岸同胞。(吴亚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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