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30日厦门讯 29日,厦门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政策发布和业务启动仪式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举行,意味着本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布的《厦门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正式落地,厦门全面启动对台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今后,厦门企业可向台湾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 台湾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厦门注册成立的企业或项目发放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不限主体,即不限企业性质、规模和区域。 当天同时举行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签约仪式上,共有12家厦门企业、7家台湾银行机构和9家厦门银行机构达成12项三方合作意向协议,总金额达11.72亿元;完成4笔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备案金额8000万元;完成3笔跨境人民币贷款提款,提款金额6000万元。(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联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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