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台胞常态化 未来推进更便利化 回溯过往,多年来,大陆方面一直推出举措,便利台湾同胞来往大陆。 2004年以来,大陆方面陆续授权福建、上海、江苏、北京等20个省、自治区相关部门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 2008年,大陆调整5年有效台胞证号码编排规则,自当年9月25日起,实行台胞证号码“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2011年,台胞来大陆签注收费标准全面下调,总体降幅达50%。 已入境台胞可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1年、2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签注,符合规定者还可申请5年以内居留签注。 2012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最长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且实现按需申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免费提供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加注服务。 大陆方面为台胞提供紧急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理台胞证、1个工作日办理签注服务。 如今,台胞签注取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早前指出,今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致力于为台湾同胞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停留、居留创造良好的入出境环境,提供更大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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