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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约询赖清德是“监院”职权

2015-06-10 09:33: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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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据台湾“中央社”9日报道 台南市长赖清德因市政府、议会之争遭到“监察委员”约询,赖清德表示不认同“监察院”做法,他说府会争议,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非“监院”管辖范围。“监察院”9日说,公务员如涉有违法失职情事,均为“监察院”监察职权行使对象,“监察委员”可调查本案,应无疑义。

“监察院”指出,赖清德、台南市副市长、秘书长等主管未列席台南市议会专案报告及备询等情,是否违反“地方制度法”等规定,除台南市议会函请“监察院”调查外,该市议会议长李全教等地方人士亦先后至“监察院”陈情,“监察院”于2015年4月9日经“内政及少数民族委员会”决议,推派“监察委员”进行调查。

“监察院”表示,“监委”正在依法调查此案,相关人员是否涉及违失责任,议会开会程序是否不合法致市长不列席,均须调查后才知道,“监察院”没有预设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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