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警方规劝东西勿乱摆 男子携妻女欲自焚抗议

2015-02-15 14:02:48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基隆市西定路一名经营杂货店的41岁简姓男子昨(15日)上午遭人检举霸占道路,警方获报前往了解规劝,并未开立罚单。未料简男竟于中午携妻女至派出所,淋油欲自焚抗议。

据报道,经营杂货店的简男将商品摆走廊上,昨日遭民众检举霸占道路,警方前往了解,好言规劝简男勿乱摆东西,造成行人不便。未料简男竟在中午12时许,携妻子及3位儿女至警所前抗议,他将一桶汽油倒身,高喊着:“为什么不给我条活路!”

幸警方实时制止,简男并未成功点火,然当时一旁的16岁大女儿双眼遭汽油泼溅,痛到趴地求救。警方赶紧以大量清水冲洗,再将大女儿送往医院,目前仍在医院观察。

简男之后被带往派出所,哭诉自己月赚不多,还要付房租,“你们要给我条活路啊。”而基隆警方则说,当时只有劝说,根本没开立罚单。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