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时政> 正文

陈水扁保外就医申请获批准 暂结束6年40天狱中生涯

2015-01-05 12:05:49王思羽来源:中国台湾网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中国台湾网1月5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法务部矫正署”10人小组今天(5日)上午就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保外就医案开会审核。会议结束后,“法务部”方面于11时30分召开记者会正式对外说明。

“法务部”记者会表示,“矫正署”10人审查小组5日上午9时开会审议陈水扁保外就医案并做出决议,核准陈水扁保外就医一个月,届期再做评估。陈水扁最快下午可出狱。

而台湾媒体今日稍早报导也指出,陈水扁预计最快今天下午便可保外就医出监,结束6年又40天的狱中生涯。不过,依台湾地区“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规定,“未经监狱许可,不得从事与治疗显然无关的活动”,若受刑人违反可废止保外就医。也就是说,阿扁如违反规定,仍有可能再关回牢笼。

据报道,台中监狱已针对陈水扁日后行为,拟定相关管理内容如下:

★不得从事选举、站台、跑摊、接受采访等与治疗无关的活动。

★监狱人员每月访查时,应对自身健康情形、就医状况,居住地址等报告,并提出医院诊断书。

★不得任意变更住所,蓄意逃避访查。

★不可到百货公司或精品店血拼,但可采买日常生活、医疗必需用品,或与妻小、孙子到公园散步。

★不可骚扰、恐吓或危害同案被告、被害人或检举人,或在外另犯其他罪。

★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擅自离开医院或换医院医治,且须听从医嘱住院或治疗。(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