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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信徒11岁幼女 台湾灵修团体创办人重判

2014-12-26 17:16: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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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妇人迷信灵修团体,竟将女儿献给灵修创办人欧阳显逞兽欲。台“最高法院”今天判欧阳显、妇人各18年、12年徒刑定谳。

新北市一名妇人参加灵修团体走火入魔,不但自己与欧阳显发生性关系,还藉“能量导引”的名义及亲情压力,从2011年起将年仅11岁的女儿带到汽车旅馆,让欧阳显染指性侵得逞,后来还强迫女儿与欧阳显陆续发生17次性关系。

少女不堪受辱,在日记写下被害过程,写着“想自杀”、“我觉得自己很脏”。少女后来在网友协助下,通报校方并报警。妇人事后曾将被害少女日记没收,还要少女谎称日记内容是写小说的幻想。

士林地方法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欧阳显14年徒刑,妇人11年徒刑。

案件上诉高院,合议庭审理后指出,搜证录音里创办人欧阳显发出淫声浪语,对照少女遭受性侵无助呼救,令人鼻酸。欧阳显犯后矢口否认犯行,妇人身为少女母亲,还维护对方、避重就轻。

合议庭指出,考量两人事后与少女和解,并赔偿损害,少女对母亲还有所期待,仍有可能修复母女关系,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欧阳显18年徒刑、妇人12年徒刑。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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