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5日电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国进出口银行25日在北京签署《促进两岸企业发展合作协议》,旨在深化双方合作关系,共同支持两岸企业发展,实现经贸领域合作共赢。 国台办主任张志军、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李若谷出席签字仪式,国台办副主任龚清概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孙平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在农业、高新技术、绿色能源、园区建设以及企业合作、转型升级与“走出去”等领域为台资企业提供更加优惠便捷的政策服务与金融支持。 双方将支持中小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兼并重组、营销网络建设、产业链完善等项目,探讨成立支持涉台项目发展的投资基金和担保公司,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加强与台资银行、租赁公司的合作;为企业在两岸投资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提供便利;以企业和项目为合作纽带,支持两岸企业联合“走出去。” 国台办将发挥对台事务主管部门的政策、组织优势,推动优化两岸企业投融资环境,协调涉台项目与资金有效对接。进出口银行将发挥进出口信贷和“走出去”金融服务优势,丰富涉台项目金融支持模式,帮助台资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突破担保瓶颈。(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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