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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警察涉贪弃保潜逃遭通缉 百万保证金免没收

2014-09-29 11:06:18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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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桃园县曾姓警员涉贪被押,二年多前以3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后,检方抗告,高院发回更裁时他落跑遭通缉,因无法更裁,保证金无法没收,法院准予发还,是罕见遭通缉未没收保证金案例。

桃园法院指出,若是单纯的弃保潜逃遭通缉,保证金早就裁定没收,此个案是因高院裁定撤销交保,发回地院更裁,但还没裁定曾就落跑,等于要抓到他才能做更裁程序,这一拖就二年多,直到曾姓警员今年6月遣返回台才更裁,法官认为“这是法理上的问题”,可以通过“修法”补漏。

桃园地院调查,曾姓警员2010年触犯贪污罪遭羁押一年多,2011年11月29日合议庭准以300万元交保,检察官不服抗告,高院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地院更裁。

法院准备开更裁庭时,曾已潜逃到大陆,以致更裁庭开不成,“交保处于未确定状态”,这段期间家属曾声请发还保证金,法院不准,又因更裁庭没开“交保未确定”庭,不能以弃保潜逃没收300万元保证金,案子只好候核办、搁置,迟迟无法定案。

直到今年6月26日,曾姓警员通缉到案,法院裁定羁押,等于完成更裁程序,但因更裁羁押致交保的效力丧失,等于撤销二年多前的交保裁定,既无交保,保证金当然得发还,法院只好发还家属,让曾躲过巨额保证金被没收,是实务上罕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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