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黑心厂商 强冠买广告声明:我们也用全统香猪油
2014-09-11 10:08:51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强冠企业今天发出声明指出,疑似误用郭烈成提供的劣质油品,使社会大众误解强冠是所谓的黑心厂商,因此进行道歉以及说明 东南网9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引爆这次馊水油事件,强冠企业今天买下四大报头版的半版广告,发出声明指出,疑似误用郭烈成提供的劣质油品,使社会大众误解强冠是所谓的黑心厂商,因此进行道歉以及说明。 强冠声明说,本公司油品全统香猪游疑似误用地下油厂业者郭烈成提供之劣质油品,造成下游厂商及消费大众不安,连带也使社会大众误解本公司为所谓的黑心厂商。 声明说,这次因原料油的管控有所疏失,对下游厂商造成困扰,深感抱歉,会负起该负的责任。 强冠强调,董事长叶文祥及公司员工也都使用全统香猪油做为家用食用油,外界指称本公司故意收购馊水油货进口工业用油,恐有误解。 强冠也说,将对上油供货商进行求偿法律程序,也会静候调查,不会逃避。 |
相关阅读:
- [ 09-11]香港金宝运谎称食用油 强冠将联合下游厂商提告求偿
- [ 09-10]台媒爆料:郭烈成将病死畜禽炼尸油卖给强冠
- [ 09-10]强冠从香港购“工业用猪油”长达6年 被罚5千万
- [ 09-09]台湾检方冻结进威公司及强冠副总银行存款
- [ 09-09]强冠公司违法卖馊水油 最高恐面临5千万罚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