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时政> 正文

台湾馊水油制品今起要全部下架 违者最高罚5千万

2014-09-08 09:50:33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日前宣示,市售馊水油制成的食品今天起要全部下架,“卫生福利部”昨表示,今天起若查到任何使用全统香猪油及合将香猪油违规产品的业者,最高将开罚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强冠制造劣质猪油销售至全台食品制造业、餐厅及小吃摊,为防堵馊水油流窜,“卫福部食药署副署长”姜郁美呼吁,若使用到全统香猪油及合将香猪油的业者,应立即停用,一旦查获仍继续使用,将依“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法”开罚6万到5000万元。

“食药署”表示,馊水油事件爆发至今,已封存142.1吨劣质猪油,共下架回收216.4公吨问题产品。

为避免受到波及,有些摊贩自行购买检验油品的试纸,检测油脂是否有问题,台大生化科技系教授黄青真表示,一般市售检测油的试纸,多是测量油的酸价、游离脂肪酸等,现有试纸无法检查油品是否为馊水油,或是含有重金属及黄曲毒素。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