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用馊水油隐匿未报 台湾知名太阳饼企业遭罚2百万

2014-09-08 16:00:22来源:中国台湾网责任编辑:王琼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卫生局稽查强冠公司下游业者“忠兴”及知名太阳饼制造企业太阳堂食品公司,由于两家业者未主动通报使用馊水油情况,分别开罚新台币150万元(新台币,下同)及200万元。

台中市政府秘书长曹美良表示,“忠兴”购入524桶“全统香猪油”,业者在稽查员4日到场第一次稽查时隐匿未告知,7日会同警方再次稽查时才供出流向,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定裁罚150万元。

太阳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业者明知购入有问题“全统香猪油”,并制成太阳饼15285盒销售,未依规定主动办理回收,并通报卫生局,处以200万元罚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