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台湾“馊水油”案:已封存236吨问题油

2014-09-06 22:40:49陈键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台北9月6日电(记者陈键兴 韩淼)针对岛内惊爆“馊水油”混制食用油案件,台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6日两度召开记者会介绍最新处理情况。据悉,截至当日下午2时,已稽查购买强冠公司劣质猪油的业者235家,封存回收下架还未使用的油品236.85吨。

台湾警方4日通报,经查发现郭姓涉案嫌疑人经营地下油厂,用回收馊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强冠公司则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进并制成“全统香猪油”上市。其后,郭姓嫌疑人被屏东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币5万元交保。对此,屏东地检署提出抗告,屏东地方法院6日下午重新裁定羁押郭姓嫌疑人。

据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介绍,强冠公司今年2月至8月间共出产劣质猪油782吨,其中已有137吨回收并封存,流入市面的数量则有645吨。根据强冠公司提供的出货名单,台相关单位对235家下游业者进行清查,确认其中40家业者使用问题油品共制成110项商品。

此外,目前发现购买强冠公司劣质猪油数量最多的是台湾工研整合营销公司,其委托强冠公司代工制造并贴牌的“合将香猪油”达4611桶,共计69165公斤,台北市卫生局已初步掌握购买此问题油品的业者共473家,多为餐厅或小吃摊。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