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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年馊水油案件震惊社会 涉案22人遭判刑

2014-09-05 11:19:14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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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社会再传业者制贩馊水油案件。早在1980年,台湾就出现类似案件,当时包括油行负责人等22名被告,均被判处7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刑事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昨天查获不良业者以回收的馊水、皮革废油等,混杂成食用油贩售。“食品药物管理署”指出,不良业者是以1比3的比例(馊水、废油等1,猪油3),至少制成782吨的“香猪油”贩售。

台湾先前在1980年传出不肖业者制贩馊水油案件,当时震惊社会。大陆则是近年陆续破获多起从水沟捞取餐厨剩油提炼成“地沟油”(即台湾的馊水油)案件。

台湾高等法院1986年将馊水油案件22名被告判刑。法院当时指出,油行负责人林德卿被控于1980年起,雇人向养猪户低价收购馊水浮油,运往合作的工厂提炼,制成再生油后,由林德卿再以廉价卖给油商。

不良油商将再生油搀入正牌沙拉油,销售给一般家庭、餐厅及工厂伙食团。全案当年由“调查局”台北县调查站查获。林德卿后来被判刑7年,其他被告分被判6年到1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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