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躲过性骚扰起诉要求复职 法官:解雇仍有理
2014-09-05 07:20: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9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知名窗帘店邱姓副店长以手受伤、多天没洗澡为由,请女员工帮他“拿莲蓬头”,甚至开价请对方帮他手淫,遭店方免职;邱以自己获不起诉为由要求复职,提出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诉讼。士林地方法院认为邱行为荒诞,检方是因证据不足才不起诉,不代表邱没错,判他败诉。 邱姓男子2006年进公司,前年9月升任淡水门市副店长,一个月就遭免职。女员工指控,9月20日副店长向她表示手受伤,要她骑车载他替客户丈量,骑到一半,副店长竟说“我好多天没洗澡了,你帮我拿莲蓬头”,指示她骑进汽车旅馆。 女员工不甘,向总公司申诉,总公司认为邱违反考核、奖惩规定,也影响商誉,将他免职。 邱因违反“性骚扰防治法”遭送办。士林地检署认为女方虽指控骑车时遭袭胸,但证据不足,处分不起诉。邱认为检察官“还他清白”,公司解雇不合法,要求复职,并要求公司赔他薪资损失。 士院民事庭审理认为邱挟权势要求女员工帮他洗澡极为荒诞,心态恶劣。 法官认为,检方只是无证据起诉邱,但处分书仍提到邱的骚扰行为属行政罚范畴,将移请主管机关裁罚,判定公司的做法合情合理。 |
相关阅读:
- [ 08-05]台湾男主管性骚扰女下属:要不要做我的小老婆
- [ 06-25]黄景泰遭爆性骚扰女员工 选举前负面消息不断
- [ 06-04]台湾一名大学生公车上性骚扰女生 落跑被车撞
- [ 05-06]被强迫穿短裙上班 女助理控副教授性骚扰
- [ 02-11]台正妹女士官频遭上校性骚扰 忍无可忍终提告
- [ 01-09]学生跳舞结尾“露内裤” 被告性骚扰家长难接受
- [ 01-07]纠纷中遭遇仙人跳 男子被控性骚扰被判无罪
- [ 01-06]台军一名女助教疑遭学员性骚扰 脚踏车被喷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