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法国男子为获美金报酬运毒品入台 被判15年8个月

2014-09-03 16:16:04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9月3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法务部调查局”宣布侦破跨境运毒案,涉嫌运毒的法籍背包客利用后背包夹层,夹带净重1.465公斤的海洛因闯关入台,毒品市价高达6000万元(新台币)。台北地院审理后,依照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8月。

越来越多背包客来台旅游,但却有国际贩毒集团利用欧美国家的背包客,挟带毒品闯关来台贩售。调查部门接获情报,有一名法籍背包客,疑似与东南亚国际贩毒集团勾结,将毒品藏在背包内带入台湾,再转交给台湾贩毒集团。

台“调查局”表示,今年4月10号他从曼谷入境台湾后,专案小组就埋伏在台北车站附近,先把共犯陈姓男子逮捕,再将这名背包客逮捕,办案人员还在背包夹层中搜出海洛因。

台北地院审理时,因两名被告都坦承罪行,法院考量,在泰国从事英文教学的法国背包客,只为了1万美金报酬运毒来台残害民众健康,数量也不少,又考量到他只是贩毒集团末端运送角色,而非大毒枭,海洛因也没有实际流入市面就被查获,最后依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5年零8月,背包客执行完毕后必须驱逐出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