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周姓男子和温姓前女友交往一个月,分手逾3年,周不甘“被甩”,频打电话、传简讯盼女方能见他一面,温女受不了控告对方。台北士林地检署调查发现周仅是传送无伤大雅的简讯,处分不起诉。 检察官表示,周的行为虽有可议之处,也对前女友的生活造成困扰,但仍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温女循民事途径解决。 温姓女子曾经营彩券行,周应征员工,两人交往一个月后,温女觉得双方个性差异太大,决定分手。周后来入伍服役,温女也转往太鲁阁一家饭店工作,两人未再往来。 温女指控,她在饭店服务时,同事转告“有位周先生找妳”,她惊愣“都分手那么久了?”怀疑个人资料未经她同意遭搜集。 “我发誓绝不会使用暴力,今晚可以约见面吗?”温女提出周传送的简讯左证。 检方开庭,周辩称不是恐吓、骚扰,只是想与前女友好好谈。 检察官检视周传送的简讯,发现多是“我又累又饿”、“超讨厌过西洋情人节”等内容,还提醒“AXN在演‘爱情逆转胜’”,恳求女友复合,没有恶害通知。 检方指出,男方虽曾批评“你就是害你妈失智的凶手”,但接收简讯的只有前女友,没有散布、诽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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