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嚣张小三逼离婚 “实况转播”偷情叫床声给元配听

2014-08-19 17:43:08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这会不会太挑衅嚣张了?一名槟榔西施和已婚男发生不伦恋,2人在偷情时,女方竟然故意通过男方的电话,“实况转播”让元配听到他们“做爱做的事”的叫床声,想借此向元配示威,并逼2人离婚。元配事后因此罹患失眠和忧郁症,她向小三求偿50万(新台币,下同),法院判决赔偿10万元。

法院判决指出,该名40岁的女子原是大陆籍,目前已经拿到台湾身份证;她在去年5月,通过手机通讯软件“微信”,结识一名40多岁的已婚台湾男子。去年7月男方妻子惊觉有异,曾警告对方别再纠缠她丈夫,但对方却变本加厉,竟然将自己的下体、胸部自拍裸照,还和丈夫亲嘴、拥抱的亲密照,传到丈夫的微信。

元配更指控在农历大年初一当天,女子直接打电话到家中示威,要对方离婚。不仅如此,根据《自由时报》报道,2人在旅馆偷情时,陆女故意用男子的手机拨打电话给元配,“现场直播”2人的嘿咻叫声和喘息声,甚至还在完事后,女方故意问男子“要回你家还是我家?”

事后元配因此压力过大,罹患忧郁症和失眠,她因此对陆女提出告诉、求偿50万。陆女侦讯时辩称,没和男子上床、同居,也不知对方已有家室;男方证称起初坦承隐瞒已婚,但隔月对方就知道;法官因此认定陆女已知男方有家室,却还和他继续交往,而且有亲密行为,因此判她赔偿元配10万元,全案可上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