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时政> 正文

王金平党员资格诉讼9月宣判 双方律师激辩3小时

2014-08-09 10:02:01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分享到: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立法院长”王金平提起确认中国国民党党员资格存在诉讼案,国民党不服一审败诉判决上诉二审后,台湾高院8日再度开庭,合议庭针对双方提出事项,完成4大争点整理,审判长谕知本案准备程序终结,8月29日开言词辩论庭,最快9月就可作成宣判。

昨日庭讯重点,仍在为言词辩论进行争点事项准备。王金平的律师团指国民党未依一般政党运作规定,只依考纪会“多数共识决”就撤销王的党籍,还说是党内长期运作的习惯,根本就是积非成是。

律师还说,“立法院”7月底行使“监委”人事同意权投票,国民党就曾企图以党纪处分,施压党籍“立委”,不让被认为不适任的提名人选被刷掉,相对王金平案,被牺牲的是“国会”自律、自主及尊严。

律师指出,“立委”是由不同选区选民选出,若都依照政党意思执行政策,选民的意见就会被党的单一价值所牺牲,国民党积非成是的习惯,容易造成多元民主发展伤害。

国民党的律师团反击,本案涉及王金平担任“立法院长”时涉嫌司法关说个案,撤销党籍处分是否程序正当,与前述说法毫无关联。事实上,岛内的官场或民间,对议案几乎都采共识决;共识决的意思就是没人反对,怎么会无效。

在双方律师激辩下,庭讯历时3个多小时,完成4大争点和相关细节。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