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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被控在学运中杀人未遂强制伤害 今出庭说明

2014-07-30 09:00: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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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晚至24日凌晨,台湾警方对攻占“行政院”的学生进行强制驱离

3月23日晚至24日凌晨,台湾警方对攻占“行政院”的学生进行强制驱离。(图片取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7月30日消息 “太阳花学运”期间,台湾“行政院”被学生强行攻占,引发警民流血冲突。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3名在驱离行动中受伤的学生及民众,集体提自诉控告“行政院长”江宜桦等人涉犯“杀人未遂”等罪。

台北地院30日下午14时30分将传讯江宜桦、“警政署长”王卓钧、台北市警局局长黄升勇、台北警局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宁等4人将出庭应讯。

对于外界质疑本案法院不公开审理一事,台北地方法院澄清,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属自诉案件,法官进行调查证据程序,如同侦查阶段,不公开审理,并没有因江宜桦的身份而有特别待遇。

开庭时间定于30日下午14时30分,江宜桦17时就已安排公务。截至29日晚间,江的行程未变。由于“行政院长”亲自出庭,为避免学生动员前来抗议,大批维安人员及辖区警察,事先已前往台北法院勘查周边场地,并将视现场情况架设拒马。

本案是因“行政院”流血冲突当天,指称遭镇暴警察殴打的牙医师王心恺及大学生林志杰等23人,委任律师尤伯祥等人,直接向北院提起自诉,控告江宜桦及3警政首长,命令警察以盾牌及警棍对付手无寸铁的学生,涉犯“杀人未遂、强制及伤害”罪。

台北法院为厘清真相,破天荒以“杀人罪”被告身份,寄发传票给江宜桦等人,希望他们出庭说明。(中国台湾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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