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廷因对县长丢鞋被法院轻罚 全案其他人无罪
2014-07-11 11:0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
分享到:
|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针对“陈为廷丢鞋案”,苗栗地方法院今宣判,全案7被告仅陈为廷有罪,轻判罚金1万元,其他人无罪,陈文廷、林飞帆都没到场聆判。 台湾3月爆发的反服贸事件学生带头人陈为廷、林飞帆等7人,不满苗栗县府强拆大埔案,去年涉嫌蛋袭县府大楼并砸伤张姓刑警,后在苗栗县府外墙张贴传唤县长通知书等案,被检方依妨害公务、伤害、公然侮辱及违反“集会游行法”等罪嫌起诉。 陈为廷因为“大埔张药房”老板张森文去年9月18日陈尸排水沟当晚,对前往张家吊唁慰问的苗栗县长刘政鸿丢鞋砸头,被刘政鸿控告妨害公务、妨害名誉等罪。 |
相关阅读:
- [ 12-12]学生向江宜桦丢红白拖被罚5千元 辩护律师怒喊无罪
- [ 11-14]民调最高 “内政部长”李鸿源:没有什么值得高兴
- [ 11-06]台程序高手开发在线影片 民众不满问政可键盘丢鞋
- [ 10-29]谢长廷调侃丢鞋:捕鞋网的改良真是台湾奇迹
- [ 10-29]"飞鞋"攻击频现 台安全部门负责人:丢鞋属暴力行为
- [ 10-23]马英九屡被丢鞋之机 台“国安局副局长”辞职
- [ 10-22]马英九频遭学生丢鞋抗议 台"教长":学生丢鞋不宜
- [ 10-21]丢鞋呛声事件不断 李鸿源:将兼顾维安及民众权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