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商务部:两岸服贸协议是授权签署 应该维护

2014-06-17 12:4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6月17日电 商务部1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沈丹阳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协议商谈,两岸业务主管部门和产业界实际上一直保持着沟通和意见交换。需要重申的是,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一个已经签署的协议,是两会授权签署的协议,两会授权协商和所达成的协议的权威,应该得到维护。

有记者提问:马上就到6月21日了,两岸服贸协议马上签署1周年了,我们也看到因为这个协议引发的争议,有些消息说两岸已经暂停相关机制的谈判,包括货物贸易、包括争端解决机制、航空法令等等,我们看到有部门出来譬谣,我想请问目前相关的协商是不是仍在进行,进展如何?会不会因为台湾服贸签署的进程,而影响到我们对待对岸协商的态度?另外,两岸服贸协议方面如果台湾进行一条条逐步审核,我们是否已经决定可以重返或者下一步怎样处理?

沈丹阳说,关于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协议商谈,两岸业务主管部门和产业界实际上一直保持着沟通和意见交换。我们对持续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推动ECFA后续协商的态度没有改变,我们也希望继续加强两岸经济合作,造福两岸同胞,我们不希望这一进程受到影响。在此需要重申的是,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一个已经签署的协议,是两会授权签署的协议,两会授权协商和所达成的协议的权威,应该得到维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