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平潭6月16日电 题:福建平潭成对台政策“新特区” 中新社记者 张建忠 福建平潭逐步构建起对台政策“新特区”。16日在在此间举行的“第三届共同家园论坛”上,这一新变化备受参加论坛的台湾各界代表瞩目。 当日下午,“第三届共同家园论坛”举行平潭开放开发政策说明会,清晰呈现了2009年平潭设立综合实验区以来的这个新变化。 目前,国务院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赋予平潭7方面28条政策基本落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简化审批目录、海关监管办法、检验检疫监管方案和营业税优惠、一类口岸开放、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台湾居民个人所得税差额补贴、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航运业务试点等优惠政策相继获批。 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福建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及省直部门、实验区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 作为大陆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一系列政策的叠加使平潭渐成对台政策“新特区”。即便如此,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副主任龚清概当天在论坛上仍表示,平潭开发建设进入新阶段,要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包容的对台政策,促进两岸经济全面对接、文化深度交流、社会融合发展。 平潭步入全面开放开放新阶段,政策红利的释放点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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