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空军士兵冤死案 “国防部长”等一审判赔5900万
2014-05-30 07:12:52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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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3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空军士兵江国庆冤死获军方赔偿一亿多元(新台币,下同)。“国防部”转向时任空军作战司令的陈肇敏等人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定确有违法取供情事,且与江国庆冤死案有因果关系。昨天判决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六人要赔偿5900多万元予“国防部”。 陈肇敏是专案主持人。反情报队中校参谋官柯仲庆建议将江国庆关禁闭,并命下属疲劳访谈直到江国庆自白。两人各判赔1474万多元;军法室主任曹嘉生及保防官何祖耀各赔859万元,保防官李植仁(已死亡)的两名子女应连带赔偿1289万多元,军事检察官黄瑞鹏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空军作战司令部1996年9月12日发生女童遭奸杀案。当时担任中将司令的陈肇敏在专案会议中,违法指示将全案交由不具军、司法警察身份的反情报队人员接办,经违法取供,致江国庆于1997年8月13日遭枪决冤死。 江国庆案2011年9月间翻案改判无罪。“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赔偿家属1亿多元后,2012年4月间提告向陈肇敏,柯仲庆,何祖耀,曹嘉生,黄瑞鹏及李植仁的两名继承子女,各求偿1474万多元,合计8844万多元。 不过陈肇敏等人都否认有违失。陈肇敏说,他只是指示反情报队扩大营区清查、访谈工作,并没有授权侦查犯罪,且反情报队人员直接受空军总部政战部指挥监督,作战司令部无权指挥;曹嘉生说,反情报队人员直接向专案主持人陈肇敏负责,他不知有违法取供情事。 法官认为,陈肇敏因担心女童命案迟未破案而遭究责,与曹嘉生、柯仲庆、何祖耀及李植仁等人,为取得江国庆不正自白,违法安排反情报队人员主导讯问江国庆,也违法禁闭,并依陈肇敏核定的访谈计划,由柯仲庆等人违法取供,违反当时的“军事审判法”。 除承办江国庆案的军事检察官黄瑞鹏无法证明有违失外,其他人的违法行为与江国庆冤死案有因果关系,依责任分担比例判决陈肇敏等人应赔偿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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