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欠债还不了 偕妻烧炭自杀却独活
2014-04-22 10: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2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吴姓男子与吕姓妻子入不敷出,吴又缴不起酒驾罚金,两人不堪经济压力,共谋同死;吴与吕女饮酒、服用安眠药再烧炭,却女死男独活。吕家人指责吴长期对妻子不好,还帮助寻死,不愿原谅,新北地院依加工自杀罪,将吴判刑6月,得易服劳役。 任职于新北市林口区电子公司的吴姓男子(43岁),与吕姓妻子(44岁)在新庄区租屋居住,吕女在娘家工厂工作,两人没有子女;由于收入不多,开销又大,还要负担长辈生活费,欠下巨额卡债与房租数十万元(新台币,下同)。 去年9月,吴因酒驾被逮,遭法院判刑3个月,并科罚金2万元,总计要缴罚金11万元;吴提议“干脆死一死算了”,吕女同意“跟你一起走”。 去年10月13日傍晚,吴姓男子的姊姊与儿子应邀到吴的家中吃饭,吕女酒后情绪不稳,表示筹不出钱缴罚金,准备去死;她冲进房间割腕,众人赶紧将她送医。吕女返家后,又打给侄子,表示若隔天没去上班,记得报警。 同晚,吴便外出购买木炭,与吕妇一起服用数十颗安眠药、喝烈酒、烧炭,躺在卧房等死;隔天吕女因一氧化炭中毒死亡,吴却恢复意识,致电告知姊姊,表示妻子死了。 法院审理后,认定吴与吕妻是共谋同死,吴也承认犯下加工自杀;吕家人表示,女儿多次抱怨经济压力大,与吴发生口角还被动粗,又要帮吴照顾卧病在床的哥哥,希望吴能受到惩罚,法院因此并未给予缓刑。 |
相关阅读:
- [ 04-17]台湾男子杀妻夺女 带着7岁女儿烧炭自杀
- [ 04-15]台湾两女子手绑红线喝机油烧炭自杀 双双获救
- [ 04-14]台湾苗栗县军营13日凌晨发生新兵自杀事件
- [ 04-14]台军新兵斗殴自杀事件频发 被质疑管理松动
- [ 04-14]台军新兵与战友斗殴遭父亲责骂 当晚上吊自杀身亡
- [ 03-28]房客自杀房子成凶宅 新北一房东求偿败诉
- [ 03-21]台湾一男子失业又离婚多次假自杀 真的死了没人理
- [ 03-12]女员工自杀 老板称部分遗物属公司所有索讨败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