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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子邮局寄信踩到狗摔伤 法院判邮局赔15万

2014-04-22 09: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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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邮局人员指着王女踩狗摔倒后,撞伤脸部破相的白铁伞架。

东南网4月2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王姓女子到土城清水邮局寄信时,因踩到躺在地上休息的哈士奇狗儿尾巴,导致她重心不稳,下巴撞到门口白铁伞架破相。事后王女求偿69万余元(新台币,下同),新北地院以清水邮局任由狗儿进入、躺卧地上,已违反“消保法”,罕见判决邮局应赔15万余元。

王姓女子在2012年12月26日下午至土城青云路清水邮局寄信,转身时却被躺在地上的哈士奇大型狗绊倒,害她摔倒后撞到伞架破相,下巴出现2公分撕裂伤。

新北地院认为,王女到邮局寄信却意外受伤,适用“消费者保护法”范畴;企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对购买商品空间与附属设施仍应确保其安全性,但事发时清水邮局并未挡狗进入,这只哈士奇躺下也占据柜台与大门之间的通道,害得王女不慎摔伤破相,邮局确未提供“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王女求偿部分,其中19万余元的医疗费、医美费用几乎全遭法院以无理由驳回,仅判准计程车资、美容术后胶带、医疗费用共4492元。

至于60万元精神抚慰金部分,承审法官衡量邮局资本额、获利程度后,判决应赔偿15万元。本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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