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弃选台北市长吁转投连胜文 丁守中指其违法
2014-04-18 1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蓝晓梅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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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呼吁支持他的民众转支持连胜文,放弃60岁的丁守中。(图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4月18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国民党台北市长初选结果明天(19日)出炉,连胜文与丁守中近日民调不分轩轾,党员投票成决胜关键。参选人之一的蔡正元17日宣布弃选,呼吁支持者转投连胜文;丁守中直批蔡打假球,且自信说,“他们会这样结合,就是已经输了!” 蔡正元表示,根据13、14日派人旁听民调结果,自己确定无缘提名;连胜文的支持度为38.7%,仅领先丁守中0.4%,但丁守中的民调遭“柯文哲假象”灌水。 蔡正元认为,在对比式民调不支持丁者,却在互比式民调转而支持丁;4题有3题支持柯文哲者,却在柯丁对比时转而支持丁,口音又是“民进党支持者的腔调”。 蔡正元说,苏贞昌与谢长廷退选民进党主席,两党竞争年轻化来临,应积极世代交替,放弃60岁的丁守中。 丁守中痛批,蔡正元当人家的攻击手,在体育比赛早就被取消资格了,一边喊团结又弃选支持别人,“初选哪有这样玩的?”根本是打假球、愚弄市民;蔡、连2人扮黑白脸一搭一唱,连知道自己已经输了,才叫蔡退出,2人合体攻击他。 丁守中对蔡正元所公布的民调不以为然,称蔡完全误导视听。他表示,身边的学者专家都是年轻、中生代,不像有人还要靠父执辈,现在不是世代交替,而是“权贵交替”的问题。 丁守中指控违反“选罢法”第97条条款,要求市党部应介入调查。 “内政部次长”陈纯敬指出,“选罢法”第97条规定,候选人或具有候选人资格者,行求期约、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约其放弃竞选者,可处以刑罚。 “内政部民政司副司长”黄正雄指出,候选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约其放弃竞选或为一定竞选活动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 不过,陈纯敬说,必须要确定蔡正元确有构成交付贿赂、与人共谋等相关要件,才会有刑责;丁守中可向检察官告发或举发,交由检察官侦查、认定。他强调,相关人是否触法仍须待司法认定,非属“内政部”权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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