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保姆虐死三岁女童 被重判13年
2014-04-17 11: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1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李姓保母被控虐死3岁女童小慈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伤害致死罪,判保母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诉。 同案被告,李女的翁姓丈夫被控因不满女童随地便溺,以铁尺殴打女童,被依伤害罪判刑11月。 检方起诉书指出,李女在新北市八里区住处,涉嫌持铁尺、螺丝起子等工具殴打女童,并用马桶刷刷被害人下体等处,且女童因长期供食不足而营养不良,最终受虐致死。检方依伤害致死罪起诉李女等人。 |
相关阅读:
- [ 03-19]台湾一名男子虐死女童 逼前妻13岁儿子顶罪(图)
- [ 03-13]虐死同居女友6岁儿子 男子逃亡10年仍落网
- [ 01-02]27岁妈妈虐死女儿 吃喝玩乐快活度日拒出庭被捕
- [ 12-10]陈巧明神隐家人也找不到 胞弟大叹:她太聪明而乱搞
- [ 11-29]与情敌合谋虐死弱智前女友 她被改判无期徒刑
- [ 07-27]台士兵遭虐死引发军方高层异动 高华柱李翔宙将去职
- [ 07-22]绿营民意代表:遭虐死士兵曾被要求重写悔过心得
- [ 03-21]女童遭父亲同事虐死 南投县社会处被指未尽职责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