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台湾男子车祸死亡被报“无名尸” 冰柜躺5天无人理

2014-04-12 13:58 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蓝晓梅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4月12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邱姓街友车祸死亡,肇事人曾自首,但死者在冷冻柜躺了5天没人理,检察官昨天(11日)传警员和社工调查,追究警方有无伪造文书等疏失。

检方调查,邱姓街友4日清晨骑单车与开车的李姓男子发生车祸,李报案后先离开,当天下午自首,邱当晚不治,警方直到前天才向地检署报验,还报为“无名尸”。

检方认为邱在太平间冰了5天没人理,很离谱,且隔天身份就确认,9日当天警方到医院作笔录时,附件中还有邱的照片和资料,隔天报验时却是“无名尸”,怀疑警方“登载不实”。

为了查明事发经过,检察官昨天传讯警员和医院社工,警员未到。

警方表示,当初曾拜托护士“如果邱死亡,请立刻通知”,但未接获通知,而社工表示不知道警方作为,查出身份后通报社会局,过去不曾向警方通报。

检察官认为警方在受理车祸自首后,应以刑案处理,调查和追踪被害人情况,却发生冰5天没人理,无法卸责,将追查有无伪造文书刑责,如果是行政疏失,将交由警局查处。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