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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警方索要急诊病历惹议 六家医院都未提供

2014-04-10 15: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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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刑警大队日前发函医院,要求提供3月24日凌晨1时至3时的病患急诊病历资料。“卫福部”今天指出,6家医院都没有提供资料。

台湾民间监督健保联盟等民间团体上午指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以侦办案件为由,行文特定医院要求提供3月24日凌晨1时至3时的病患就诊病历资料,此举恐违反“医疗法”与“个人资料保护法”。

民进党籍“立委”林淑芬、陈节如、田秋堇、刘建国等人,上午在“立法院”质询此事。“卫福部医事司长”李伟强中午表示,经查询台大、马偕、中兴、仁爱、和平、三总等6家医院,与台北市卫生局双重核对,没有一家医院提供市刑大3月24日凌晨的急诊就诊纪录及病历资料。

田秋堇要求“卫福部”应该向司法警政单位把违法争议说清楚,以捍卫医疗人员的尊严,以及病患的隐私。

“卫福部长”邱文达表示,“卫福部”并未收到公文副本,市刑大应该出面说明法律依据和犯罪事由,医院一定要有法律依据才能给病历。

国民党籍“立委”苏清泉说,一般来说,法官及检察官出具公文说清事实,医院没有不照办的,但是警方发文医院索取伤患隐私病历摘要则“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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