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台湾一名前派出所所长 袒护涉性侵警员被检举

2014-04-08 10: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烘内派出所前所长陈保任,遭检举袒护与少女发生性关系的陈姓警员,将笔录中“发生性关系”改成“亲吻”、“拥抱”。陈保任向检方认罪,也遭调职、免兼所长职务,获检方缓起诉。

检方调查,烘内派出所陈姓警员(34岁)去年发现辖内有一家五口三餐不济,向上反映。派出所决定打包每天午、晚餐剩菜济贫。陈姓警员也因此获选新北市警局的“忠义楷模”奖。

陈姓警员也负责辅导一名辖区内的非行少年,少年的中学姐姐因常来接送,而与陈熟识,另在跑步时认识了一名中学女生。后来,陈被检举分别带这两名中学女生“开房间”或“车震”,甚至直接在派出所的厕所里“做”。案经调查后陈被送办,审理中陈认罪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两年、缓刑五年。

但本案又爆发案外案,当时的所长陈保任也被检举,指他在访谈其中一名受害少女时,将笔录中少女所说与陈发生性关系,改成“亲吻”、“拥抱”,并要少女在接受女警制作笔录时,按照他的访谈笔录回答,也要女警依照他的访谈笔录询问少女。

检方侦查后,考量陈保任认罪,且陈姓警员未因假笔录而脱免刑事追诉,在陈保任支付公益团体8万元新台币后,予缓起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