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安亲班负责人猥亵两名女童 获刑3年半
2014-04-03 15: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50多岁的安亲班萧姓负责人,2012年8月起至2013年4月间,在安亲班上陆续对2名小学女童伸出狼爪。趁女童在写作业、趴在桌上睡觉时,用手抚摸、用嘴巴舔女童胸部,甚至伸入内裤碰触阴部,前后8次犯行。一审被依乘机猥亵与强制猥亵罪判刑4年10月。 台中高分院审酌,萧男事后已坦承犯行,也与两女童的家属达成和解,审结改判3年6月徒刑。 |
相关阅读:
- [ 03-25]台湾80岁半瘫老太 猥亵女看护被起诉
- [ 03-17]声称点穴可丰胸 男教师猥亵五名女学生获刑
- [ 03-10]台湾一1.35米“小矮人” 捡尸1.7米辣妹还抢钱获刑
- [ 03-04]台湾一名警察猥亵少女 还说“内衣是地摊货”
- [ 02-11]台湾一名女子因病求援 惨遭77岁法师猥亵
- [ 01-29]男子性侵女儿百余次 竟辩:分不清父爱还是情爱
- [ 01-10]拿女儿泄欲追到急诊室继续猥亵 狼父遭羁押
- [ 01-09]熊抱邻家女孩称“想把你吃掉” 恶叔叔获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