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撞伤人送回家 未留电话被判肇逃获刑
2014-04-02 16: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简姓男子开车撞上骑机车的邱姓妇人,见对方手脚受伤要送医,但妇人表示不要紧不必看医生。未料妇人隔天昏迷,开刀后成植物人,家属提告。简男被依肇事逃逸罪判刑七个月,还要付1127万元新台币民事赔偿。 “我亲自送受伤的妇人回家,哪有肇事逃逸?”简姓男子说,妇人到家时自己拿钥匙开门,还打电话给邻居,意识清楚,并无异样,怎知第二天会昏迷送医。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会上诉讨公道。 法官指出,车祸受伤的妇人虽拒绝送医,但肇事人将伤者送回家后,应留下个人资料,以便日后连系赔偿。简姓男子没有报警、没等邻居前来照顾伤者即离开伤者住处,且未留下个资或联络方式。“肇事者隐匿身份”,是被依肇逃处刑的关键。 判决指出,邻居在一个半小时后前来,见74岁邱妇鼻血干涸、语无伦次,意识不清楚,送医急救。邱妇开刀后虽救回一命,但成了植物人,送进护理之家。 家属提告并请求赔偿,护理之家每月收费5万余元,加上外籍看护每月2.5万元,还有插管和病人的耗材等,开支不小。依妇人平均余命14年多计算,法院判赔1127万元。 法界人士表示,发生车祸时,伤者若要求不要报警,双方和解就好。肇事人要留意自保,最好能当场写下和解书,言明双方同意和解;若现场找不到纸笔,可用手机录下双方对话。证明肇事人留在现场处理,以免警察稍后抵达,看不到肇事人,被当成肇逃处理。
|
相关阅读:
- [ 03-31]载大陆游客小巴发生车祸 已知6人受伤送医
- [ 03-31]台湾老太车祸获赔 子女争相赡养法院判财产共管
- [ 03-05]父送女儿上学遇车祸双双摔入沟渠 1死1重伤
- [ 02-21]台湾一名妇女助跑飞扑向车辆 欲制造假车祸诈骗
- [ 02-20]台湾一名28岁男子车祸 幸遇过路医师急救死里逃生
- [ 02-20]冒大雨上班刚出门就被撞 男子头部遭辗死亡
- [ 02-17]5名男子相约拜佛 遇上瞌睡驾驶员1死4重伤
- [ 02-14]轿车机车相撞 骑士弹飞2层楼高又转一圈幸免遇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