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察总长”泄密案辩结 检方指其曲解法律
2014-02-08 1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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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8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7日经过12小时的马拉松式辩论,全案辩结,定3月21日下午4点宣判。届时如判无罪,黄可做满4年任期;若判有罪,黄曾说会下台负责。 台北地方法院7日从上午9点半开始辩论,到晚上9点半结束。公诉检察官火力全开,在量刑辩论时,直指黄曲解法律,犯后态度不佳,但考虑黄任检察官数十年,侦查过无数重大刑案,请求合议庭量处适当之刑。 黄世铭听到后脸色铁青,悲愤转向律师罗明通低头私语。罗在检察官陈述后反击检方用曲解法律做量刑适用,违反宪法保障被告的自我辩护权。 黄世铭表示,他向马英九报告是为维护“宪政”正义及司法威信的公共利益,而司法关说基本上是破坏司法独立及司法公信的行为。 公诉检察官江贞谕紧咬黄世铭给马英九等人的项目报告,明确记载拟传唤前“法务部长”曾勇夫等人后续侦查作为,可见在面报时,全案仍在侦查。黄世铭则解释,那是赘文未删除、文书作业瑕疵,不影响全案已认定是纯粹行政不法,不是刑事不法。 公诉检察官梁光宗也沉痛说,这次在法庭上争论的就是检察官执行职务的界线,这是令人伤感的一件事。但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执行者无论拥有多大权力,都不可不择手段,侵犯民众隐私权。 他话锋一转,直指“检察总长”是检察官最高职务,更应谨守法律,黄世铭却将监听译文及侦查内容泄露给马英九、“行政院院长”。他说,论告“检察总长”内心五味杂陈,但黄确实犯罪。 黄世铭强调,当年“立法院”审查他“总长”人事案,在向“立法院”提出书面报告,说要当人民的“总长”,彻底摆脱外力或政治干预司法。不管未来如何判决,他都能欣慰地说,不辜负当时对人民的许诺,没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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