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新竹县黎姓男子12年前赴广西省,与壮族自治区秦姓女子结婚,黎男表示,两人仅相处2天就成亲,婚后他返台,女方迟迟不肯赴台,分隔两地多年,男方决定诉请离婚。女方表示,早在9年前她就向广西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获准。新竹地院法官认为,双方没有维持婚姻意愿,判准离婚。 黎男表示,他根本不知妻子连络方式,但妻子应知道他台湾住家地址,双方婚姻维持12年,只是有名无实,非常可悲,婚姻难以维系,决定诉请离婚,恢复自由身。 法官调查入出境信息,确认双方没有任何往来纪录,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几乎没有任何互动,根本只是纸面上的夫妻。 |
相关阅读:
- [ 03-12]台湾知名网拍品牌创办人婚变 检方劝好聚好散(图)
- [ 03-12]法官判离婚无效 台湾一女子成了两男共同的妻子
- [ 03-11]离婚因没证人而败诉 女子再婚后因一妻二夫伤脑筋
- [ 03-05]常被丈夫骂“豚母” 女子愤而离家“生给他看”
- [ 03-05]台湾一男子疑妻外遇 持菜刀挟持要求看LINE
- [ 03-04]夫妻多年未生育 妻子被骂“不能生”诉请离婚获准
- [ 02-21]台湾“立法委员”和妻子2次离婚2次复婚
- [ 02-21]男子竟让8岁女儿照顾1岁妹妹并送饭给他和同居人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