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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洗钱案签结 认定“调查局前局长”搞乌龙

2014-03-06 09: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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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与陈水扁

东南网3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告发李登辉在“总统”任内洗钱案,特侦组花了六年时间,调查李台湾外资金流向,认定全案是“调查局前局长”叶盛茂“搞乌龙”,李没洗钱,昨将全案签结。

特侦组调查后认为,叶盛茂误将李登辉捐助境外政要的政治献金汇款当成洗钱,将错误讯息提供给陈水扁“邀功”,陈水扁才会当庭告发李登辉洗钱。

叶盛茂昨通过律师罗秉成表示,此案涉及“调查局长”对“总统”报告“国安”事项的责任,他有坚守职务秘密的义务,不宜也不应说明,希望各界谅解。

台北地检署侦办叶盛茂涉嫌泄密案,于2008年9月5日传讯陈水扁和叶盛茂对质。陈水扁当庭向检方告发李登辉利用人头李忠仁、陈国胜帐户,汇入1800余万美元、汇出五千5000余万美元到新加坡,涉及违反“洗钱防制法”;陈水扁还当庭拿出叶盛茂提供的“调查局”约谈刘泰英、陈国胜笔录及汇款交易资料明细影本。

特侦组传讯李忠仁、陈国胜及刘泰英在中华开发和台湾经济研究院的秘书、财务经理、会计处长等19人调查,弄清来龙去脉。

特侦组受理告发后,向新加坡请求司法互助,清查李忠仁、陈国胜1991至2008年间汇到新加坡的5000余万美元流向,再过滤相关来往资金,确认全部与李登辉无关,全案应属乌龙一场。

“要死一起死”扁拖李下水

“台湾之子”陈水扁六年前当庭告发“台湾之父”李登辉汇16亿元新台币到境外涉及洗钱,震惊政坛,如今证实乌龙一场。犹记当年李登辉遭指控后也曾爆料称,扁在探他病时曾拿着写有人头帐户名字的纸条给他看,“好像在恐吓我”;情同父子却撕破脸的那一幕,令人印象深刻。

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卸任“总统”,特侦组积极侦办扁家洗钱案,同年八月检方清查扁家“海角七亿”。同年9月5日,陈水扁以叶盛茂泄密案证人身份到台北地检署出庭,当庭向检察官告发李登辉洗钱,北检将资料转给特侦组侦办。

同年12月18日,特侦组第二次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陈水扁,陈水扁当庭指称“之前的‘总统’(李登辉)拿了十六亿…为什么别人没事,却要押我?”

陈水扁深陷洗钱风暴,为何要拖李登辉下水?依李登辉当年的说法,陈水扁是“要死的时候大家一起死”,藉以减轻支持者指责他海外藏钱的压力,反正天下乌鸦一般黑,每个“总统”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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