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周姓司机与已婚女子交往,因不满对方提出分手而泼洒硫酸,造成女子毁容。“最高法院”依重伤害等罪判刑10年定谳。 根据判决书指出,周姓男子于2010年间认识一名已婚女子后,两人相恋交往;2年后,女子想回归家庭,向周姓男子提出分手,男子因此心生不满。 怀恨在心的周男于2012年9月间,先到女子先生位于台南市的住处,把女子的先生痛殴一顿后,隔月再埋伏于女子载女儿上学的必经路线,待女子出现后,上前朝其脸部泼洒硫酸;女子因此有多处烧烫伤,眼部也有暴露性角膜病变。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理认为,周男与女子通奸已有错在先,竟在对方提出分手后,迁怒女子的先生,之后还刻意朝女子脸部泼洒硫酸,造成女子脸部有相当面积的肥厚性疤痕,外观难以回复,依重伤害等罪判处周男10年徒刑。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
相关阅读:
- [ 02-27]小三呛“老公只是借你用” 女子检举负心汉复仇
- [ 01-13]遇见小三被别人载 男子竟持猎枪轰情敌臀部
- [ 12-30]杀妻女还“实况转播” 男子被六度判死后发回更审
- [ 12-26]女子良心不安欲结束婚外情 情男怒上传合影裸照
- [ 12-24]越女品行不端被撤销台籍 怒呛李鸿源“也有婚外情”
- [ 12-04]警官偷吃人妻开房间 小三辩有“菜花”否认办事
- [ 11-26]男子为争夺私生子 在情人住家附近贴寻儿海报
- [ 11-25]婚外情网站入台 台民众恐其成为媒介性交易平台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