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台北陈浩南” 性侵恐吓少女被求重刑
2014-02-27 11: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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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19岁男子林以恩自称“台北陈浩南”,他在网络聊天室认识13岁的中学女生“蝶蝶”,将她带到MTV性侵后,恫吓要她当“炮友”,前后性侵6次,甚至在桥下性侵她。女生将过程PO网,引发网友公愤,写电子邮件向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杨治宇检举。北检昨依加重性交罪嫌起诉林。 检方调查时,林以恩坦承与少女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是两情相悦,且发生时间在2011年,当时他仅17岁,也是未成年,企图逃避罪责。 但检方传唤当天与2人逛街的林男友人作证,确认发生时间在去年2月,当时林已满18岁,另检方也传唤邓佳华作证,证明案发时被害女学生未满14岁,不采信林说词,依法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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