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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竟让8岁女儿照顾1岁妹妹并送饭给他和同居人吃

2014-02-21 17: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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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云林县林姓男子离婚后与2名女儿同住,他要8岁女儿当“小妈妈”照顾1岁女儿,半夜泡牛奶,放学后推着娃娃车上的妹妹到奶奶的小吃店吃饭,再带2个便当回家,让他和同居人吃。社会局裁罚要上亲职教育课,他不服上诉被驳回定谳。

这名父亲被社工斥为“很离谱”,除了让8岁女儿照顾1岁女儿“大孩子照顾小孩子”,面对社工指责,要求改进,他还强调“我大女儿照顾小孩的能力,比许多大人还好”。

云林县政府进行儿童及少年保护个案家庭处遇服务和调查,发现林姓男子离婚后,与2名女儿及同居人同住。

林男工作不稳定,为接送同居人上下班,常将1岁女儿留在家,交给8岁女儿照顾;并要8岁女童和1岁妹妹睡一房,要8岁女儿半夜起床泡牛奶给妹妹喝,早上起床炸薯条当早餐,放学后再推着娃娃车上的妹妹到奶奶的小吃店吃饭。

林男爱面子不想到母亲的小吃店用餐,但交代长女吃完饭后从奶奶小吃店带2个便当回家,让他和同居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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