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日月明功涉虐杀高中生案 干部指教主串供
2014-02-11 09: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2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日月明功涉虐杀詹姓高中生命案,10日下午彰化地院首度召开准备庭,詹母黄芬雀、许爱珍、刘享易、王昱翔、尤威评和林甫朋6名被告均出庭,许爱珍的丈夫刘享易指陈巧明找他们串供,把责任全推给詹母黄芬雀。 刘享易表示詹姓高中生真的承认有吸毒,打人的水管也不是他拿出来的,也指出陈巧明十分凶悍,他也曾被打到视网膜剥离,所有过错全推给教主陈巧明,他也表示陈巧明在事发后常去默园,为的是要大家串供。 詹姓高中生遭虐杀案,在押中的日月明功负责人陈巧明,以及同案被告吴仁甫等二人,排定11日上午出庭。陈巧明之前辩称“詹生的死是始料未及,我们都很爱他!”,但检警调查陈巧明涉嫌纠众“公审”詹生,甚至还要14名少年及幼童围观,让他们饱受惊吓、身心受创。 |
相关阅读:
- [ 01-14]日月明功教主“公审”虐待詹生竟要14名儿少观看
- [ 01-08]日月明功虐杀案 教主被提讯大声喊冤控詹母残忍
- [ 01-07]沉迷日月明功虐死儿 詹母受检方感召改信耶稣
- [ 01-03]日月明功虐杀案 新增两名被告涉嫌逼写自白书
- [ 01-02]“日月明功”虐杀案 妇产科医师颜正松遭约谈
- [ 01-02]日月明功虐杀案 检方扩大约谈3人被改列被告
- [ 01-02]“日月明功”虐杀案 詹母精神监定未见异常
- [ 12-25]台湾一名母亲沉迷灵修 逼14岁女儿和教主玩3P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