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未婚的台湾林姓男子想交女友,被始终不知真名的女子,以爱情诈骗手法骗走1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林还出借账户给对方汇入2万元,再帮忙领出交付,结果变成诈欺共犯。新北地检署调查,林是爱情诈骗集团的被害人,不予起诉。 据报道,林姓男子在知名电器公司工作,2010年8月接到自称“陈思绮”的女子来电。陈女热络地说,林很久没有跟她联络,自称两人是过去在路上相遇认识;由于林想不出对方是谁,好奇相约见面,见到外型亮丽、年仅20多岁的陈女心生好感,起了追求之意。 林年过40岁仍单身,渴望娶妻,将陈女当成交往对象;陈女则编造各种借口,包括祖母生病需要医药费、学舞蹈没有学费、家人吃上官司急需用钱等诈术,林均慷慨解囊。两年多来,林借给陈女100多万元。 林的家人一再劝阻,但林不相信,自己的钱被借光,还跟爷爷、爸爸、弟妹借钱周转。 同时期,台湾高雄市许姓中年男子也被自称是“刘燕婷”的女子,以爱情诈骗手法诈骗汇款2万元到林男账户,许因联络不上对方而报警,警方因而将林依诈欺罪函送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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