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友人出气 将好友情敌踹下楼致死被判9年
2014-01-30 10:30:12来源:中新网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县庄姓男子,去年8月间帮李姓友人出气,踹好友情敌的朋友下楼致死,新竹地方法院审结依伤害致死罪累犯,判庄9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李男去年唱歌认识黄女,事后透过叶姓情敌约黄女遭拒,叶告诉李“我不在新竹”,未料李邀约庄等人到黄女租屋处前停车场喝酒,却发现叶在黄女家中。李与庄男四人便要求谈判,叶等跑到4楼顶楼躲藏,庄等人将彭踹下楼,送医不治。 |
相关阅读:
- [01-18]怀疑妻子与同事有染 男子贴文公布情敌信息遭诉
- [08-22]男子踹飞情敌致坠楼亡 七月半怕鬼上门吓得投案
- [01-15]醋劲大发杀死情敌 被判无期徒刑定谳驳回上诉
- [08-16]下跪也不停手 台湾老人眼见儿子被“情敌”打死
- [08-21]男子不甘女友另结新欢 发私密照给情敌吃官司
- [01-21]男子刺死情敌后逃逸 在车内烧炭自杀
- [09-09]男子误认情敌向其泼硫酸 被判赔765万台币
- [09-13]见女友衣衫不整 男子枪杀疑似情敌获刑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