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烂醉进厕所 色狼尾随“捡尸”事后回舞池被逮
2014-01-29 15: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月2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东区夜店林立,不少辣妹常在那里喝得烂醉,成为不肖男子“捡尸”的对象。日前信义区又发生一起“捡尸”性侵案,一名长腿辣妹到知名夜店喝酒狂欢,但因不胜酒力跑到厕所狂吐,结果一陌生男子见有机可趁,跟进厕所性侵得逞,女子被发现时全身衣衫不整,连内裤都不见了,店员报警,该名色狼还在舞池跳舞,当场被警方逮个正着。 根据警方调查,该名长腿辣妹日前和友人去夜店玩,其中点了一份酒精浓度高达70%、俗称“大麻酒”的草本蒸馏酒,这算是超级烈酒,女子喝了2杯就头昏脑胀,摇摇晃晃地走进厕所内。此时正好被一名20岁的孙姓男子见状,认为有机可趁,尾随辣妹进入厕所,趁她烂醉如泥时无力反抗,“捡尸”性侵得逞。 事后店内服务生打扫,发现辣妹烂醉如泥、衣衫不整,甚至连内裤都不见了,连忙报警处理。警方获报赶到现场,连忙要店家提供监视器画面,发现就是孙男所为,赶紧在店内寻找,果然发现孙男还在舞池内跳舞,随即将他逮捕侦讯。 孙男称说不认识对方,自己酒喝多了“一时情不自禁”,且辩称没有脱裤子,只用手指而已。警方讯后移送检方侦办。 |
相关阅读:
- [ 01-02]疯跨年正妹喝挂躺卧路边 夜店边涌现捡尸潮
- [ 11-28]男子夜店“捡尸”硬上 辩称是“夜店的一夜情文化”
- [ 11-11]夜店徘徊等“捡尸” 1.4米“小个狼”扛高个女
- [ 11-27]男子夜店“捡尸”带回家性侵 事后道歉被判3年
- [ 05-11]师大公园成为不夜城 里民忧成“捡尸公园”(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