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怀疑情妇另有“小小王” 情夫借“验身”性侵

2014-01-27 15: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已婚妇人发生婚外情,和“小王”暗通款曲2年,妇人之后提出分手。“小王”心有不甘,在深夜前往妇人家楼下彻夜守候,发现她与另名男子共处一室,怀疑她另结新欢有“小小王”,竟然直接闯入她家,称说要“检查她私处”看有无发生关系,并还性侵得逞。

检警调查该名郑姓男子,原在某通讯公司上班,他在6年前就读北部某科技大学的在职二技专班时,认识班上的翁姓妇人,2人因而发展不伦恋。翁女的吴姓丈夫则是在大陆长期经商,每个月只回台7天。翁女和郑男自2009年开始通奸,时常同游台湾外,还不时在各地偷情。

2人不伦恋持续2年,翁女在2011年提出分手。郑男得知后不甘被甩,某天深夜偷偷前往翁女住处楼下等待,发现她与一名不明男子彻夜共处,因此怀疑她另结新欢。根据《自由时报》报道,郑男隔天趁机闯入翁女家中,翻找有无保险套或用过的卫生纸,还观察浴室地板干湿与否,他还询问翁女但对方不承认。

不料郑男不死心,竟然逼翁女脱裤“给他检查”,结果却趁机性侵得逞,事后还写黑函给翁女丈夫,称说翁女外遇偷吃。事后翁女向丈夫坦承婚外情,还称说遭郑男性侵,吴男质问郑男,他坦承有奸情却否认性侵。但法院审理后,仍依强制性交罪判处郑男3年4个月徒刑,另他还涉及通奸罪和侵入住宅罪,另处6个月和3个月徒刑,而吴男和翁女也在去年6月离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