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种菜引口角遭报复 女子家门口疑被邻居纵火
2014-01-20 10: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月2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一名妇人遭邻居一天之内两度纵火,先是在妇人家门口前摆起草人、烧纸钱,一个多小时后,又将妇人门口的地毯洒满酒精膏,点燃火柴引发火势,纵火的嫌犯也随即离开,妇人听到爆炸声响,开门查看,看见火势吓得拿起扫把灭火。警方怀疑妇人与邻居因菜园水源问题引发口角,才会被挟怨报复。 妇人2年前与邻居因菜园水管问题引发争执,还曾闹上法院,妇人表示,要接山上的泉水来灌溉,水管破掉,先生将水管堵起来,把水管埋好后,水源就不通了,被隔壁的菜友误会,以为偷接水,几乎每天都来找麻烦。 警方怀疑妇人是因与邻居发生争执,才会被挟怨报复,目前已经调阅监视器,锁定纵火嫌犯追查当中。 |
相关阅读:
- [ 01-16]台湾两名中学生夜市纵火“只因好玩” 造成百万损失
- [ 01-13]薄情郎劈腿 女子不甘分手花50万教唆纵火
- [ 01-10]台湾知名夜市搬迁期间大火 不排除人为纵火(图)
- [ 12-31]游民纵火点燃老屋 木地板烧塌三人身亡
- [ 12-30]台中一民宅深夜突发大火致3死 不排除人为纵火
- [ 12-26]男子恼怒算命师总是算不准 火烧其家获刑
- [ 12-18]男子纵火烧死老父 望减刑称“回家孝顺母亲”
- [ 12-07]台湾一男子不满《苹果日报》报道 到报社停车场纵火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