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火车撞车案翻案 认定司机符合“冒险犯难”
2014-01-16 15:34:26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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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铁太鲁阁号驾驶蔡崇辉因公殉职案翻案成功!“铨叙部长”张哲琛今(16)日向“考试院会”报告,根据台铁新事证,蔡崇辉在做完煞车及鸣笛标准动作后,仍持续鸣笛示警,后因正面撞击致死,并遭“挤出”驾驶室,重审认定符合“冒险犯难”要件;“铨叙部长”张哲琛表示,重新认定结果,除了原有的抚恤金,蔡崇辉遗族约可再多领约200多万元新台币的抚恤金。 台铁太鲁阁号驾驶蔡崇辉前年1月撞上违停在铁道上的砂石车因公殉职,入祀忠烈祠,“铨叙部”去年5月认定蔡“逃生不及”,不符“冒险犯难”条件,蔡崇辉家属不服,提起行政争讼,遭到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但引发了外界对此案的关注与批评。 “铨叙部”今天向考试院提出的报告中指出,此案经台铁局委托何宜慈科技发展教育基金会及逢甲大学车辆行车事故监定研究中心分别提出监定报告,今年1月10日提出补充报告,并就医疗证明及还原事件经过的监定报告等提出新事证。 在监定报告的医疗证明部分,可佐证蔡崇辉是遭受前方正面强大撞击致死,而蔡崇辉的左右手受伤及多发性骨折现象,反映在撞击瞬间蔡崇辉仍留在驾驶室,之后经过推挤,将驾驶室内厕所门板连同蔡崇辉推挤至驾驶室门外走道上。 报告中表示,蔡崇辉在完成煞车与鸣笛的标准作业程序后,本可离开驾驶室,但其仍然持续鸣笛示警,寄望以此驱离砂石车而免除最后的撞击,同时可警告四周人事及月台旅客避难,其作为已超出一般司机员的标准作业程序,符合“冒险犯难”因公抚恤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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